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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
聚焦科创板之二 —— 制度摸索中的同股不同权
来源: | 作者:君研资本 | 发布时间: 2019-07-19 | 4587 次浏览 | 分享到:

4、首发明星企业表现低迷

一年多来,香港市场采取同股不同权架构的企业有两家,分别是我们熟知的小米集团和美团点评,但从股价的走势上并不乐观。小米从上市首日16.6港元短暂上涨至22.2港元,而后一路下跌至18年末12.92港元,下跌幅度41.8%2019年股价更是跌跌不休,6月最低收盘8.91港元,跌幅近60%;而美团点评从上市首日的72.9港元便破发下跌至18年末的43.9港元,下跌幅度为39.57%,而直到20197月股价为68港元,仍处于“破发”状态。

1:小米和美团均未能跑赢恒生指数


小米和美团点评分别在201879日和2018920日上市,当时恒生指数位于29000-26400区间,虽然处于下跌途中,但恒指于11月跌至24540点企稳,截止20197月初再次回到28500附近,对比恒生指数,采取同股不同权的明星企业小米和美团表现得并不尽如人意。

 

四、正确对待科创板的制度安排

1、科创板对于同股不同权的规定相对严格

科创板对于拟发行企业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在诸多方面规定较为严格,借鉴了较多的香港经验:

(1)市值及财务指标两套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与科创板普通股的四套10-40亿市值与5000-3亿营业收入标准相比,明显高出不少。

                                                    表5:科创板市值财务标准

 

(2)特权股股份有诸多限制以保护普通股股东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持有的AB类股份不得低于总股本的10%;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投票表决权不得超过10倍;不得在股票发行上市后提高特别表决权股份比例或在境外发行新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普通股投票比例不低于10%,持股3%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议案。

(3)特权股不允许转让和流通

特权股股份不允许在二级市场交易;特权股股份在持有人死亡、离任、失去对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他人等情况下,将自动从特权股一比一转换为普通股。

(4)特权股在某些事项中强制一股一票:

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特权股股份享有的表决倍数;聘请或解聘独立董事;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