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协议
这项协议的意义不在于其约定的事项本身,在于要求大家在制定的规则下办事,因为这样做对大家都有利,有序发展和有序竞争的观念得到共识。此后,参与协议的经纪人越来越多,1817年,这项协议被扩大为“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1863年,委员会变成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的证券交易所成立是行业自发行为,个体意见在组织内部有着很大的声音。
作为当时市场上的强势方证券交易所,维护的是证券经纪商的利益,而对于投资者的利益难以保护,尤其在法律意义上难以把握。20世纪初,美国证券界普遍认为买卖股票是个人的事,没必要告诉别人理由,也没有义务对外披露任何消息。投资者对此也习以为常,认为只要自己小心便是,内幕交易等行为在市场上都是司空见惯且无人惩治的,直到1904年关于斯特朗夫妇起诉菲律宾白糖实控人考夫曼的一桩诉讼改变了这一现象。
由于菲律宾白糖开发公司将部分资产出售给了政府,股价从18美元飙升到了200美元;斯特朗夫妇持有菲律宾白糖开发公司股票,而雇佣的证券经纪人A将股票在股价18元的时候卖出;买家是菲律宾白糖实控人考夫曼的侄子,但买家雇佣的经纪人B工位就在经纪人A的旁边;考夫曼本人持有菲律宾白糖72%的股权并全权负责资产出售事宜。很明显,这是典型的内幕交易,斯特朗夫妇随即起诉考夫曼,案件引发巨大讨论,一审此宗内幕交易无罪,二审经过不懈努力推翻了判决。堪萨斯州法官在审判时表示:你们如此蒙蔽广大投资者,就像把蓝天当地产在销售。